花縣府收買記者案 公懲會判決結果出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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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自2017年起辦理25件「採購記者」案,砸下公帑逾546萬元,分別與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議價簽約,以限制性招標讓記者「採集輿情」;監察院去年通過彈劾案,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2日判決出爐,花縣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記過2次、併罰款10萬元,處長林金虎減月俸10%一年、科長黃微鈞記過1次、併罰...

花蓮縣政府自2017年起辦理25件「採購記者」案,砸下公帑逾546萬元,分別與14家媒體的15名在地記者議價簽約,以限制性招標讓記者「採集輿情」;監察院去年通過彈劾案,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2日判決出爐,花縣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記過2次、併罰款10萬元,處長林金虎減月俸10%一年、科長黃微鈞記過1次、併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