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《政治檔案條例》 拒交政治檔案最高罰5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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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臨時會今天(4日)三讀通過《政治檔案條例》,完成轉型正義最後塊拼圖!修法後明定,政治檔案條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,明定政府機關應6個月內完成與戒嚴時期相關的政治檔案清查,而政黨、附隨組織所保管的政治檔案,經促轉會認定為國家檔案後,也必須在指定期限內移歸檔案局管理;至於若有拒絕將政治檔案移交...

立法院臨時會今天(4日)三讀通過《政治檔案條例》,完成轉型正義最後塊拼圖!修法後明定,政治檔案條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,明定政府機關應6個月內完成與戒嚴時期相關的政治檔案清查,而政黨、附隨組織所保管的政治檔案,經促轉會認定為國家檔案後,也必須在指定期限內移歸檔案局管理;至於若有拒絕將政治檔案移交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