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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檔案條例三讀 拒絕移歸可罰500萬 | 公視新聞網 PN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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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檔案條例三讀 拒絕移歸可罰500萬 | 公視新聞網 PNN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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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天三讀完成政治檔案條例立法,規範檔案徵集時間為民國34年到解嚴為止,如果政黨等拒絕將檔案移轉為國家檔案,最重處500萬元罰鍰;如果毀棄或隱匿政治檔案,最重處5年徒刑。對於全案三讀通過,促轉會強調有助於還原歷史真相,是台灣推動轉型正義過程中的重要一步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