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talk新聞

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 酒駕「故意致死」最重以殺人罪論處

未署名
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 酒駕「故意致死」最重以殺人罪論處(新聞配圖)
配圖來源:Newtalk新聞

針對酒駕致死或重傷,行政院會今(28)天通過刑法第185之3條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,未來5年內酒駕再犯致人重傷者,可處5年以上、12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人死亡者,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;草案也增訂第4項宣示條文,酒駕者不必一定是累犯,只要有不確定故意、隱含的惡意,都可以殺人罪論處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