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親子團聚 內政部擬修法陸配離婚可續留台
未署名

(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1日電)內政部今天表示,將修法大陸配偶若有與子女會面交往或扶養事實,或遭強制出境將造成子女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時,可繼續在台居留,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精神。內政部上午透過新聞稿指出,為保障兩岸婚姻中親子團聚及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,將參考入出國及移民法現行規定,修正「大陸地區人...

(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1日電)內政部今天表示,將修法大陸配偶若有與子女會面交往或扶養事實,或遭強制出境將造成子女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時,可繼續在台居留,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精神。內政部上午透過新聞稿指出,為保障兩岸婚姻中親子團聚及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,將參考入出國及移民法現行規定,修正「大陸地區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