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子團聚不分國籍 內政部擬修法:陸配離婚仍可續留台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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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兩岸婚姻中親子團聚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,讓與國人結婚生子的大陸配偶,如於離婚後與子女有會面交往或扶養事實,或遭強制出境將造成子女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,可以繼續在台居留,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精神,內政部將參考入出國及移民法現行規定,修正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」,使離...

為保障兩岸婚姻中親子團聚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,讓與國人結婚生子的大陸配偶,如於離婚後與子女有會面交往或扶養事實,或遭強制出境將造成子女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,可以繼續在台居留,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精神,內政部將參考入出國及移民法現行規定,修正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」,使離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