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鏡週刊報導鏡週刊久坐咖啡廳不點餐爽充電 奧客挨告「竊電」判罰2000元未署名11/21 17:41#竊盜罪3 家 · 4 篇#插座#充電8 家 · 15 篇#竊電3 家 · 4 篇#嘉義17 家 · 102 篇#路易莎咖啡4 家 · 5 篇配圖來源:鏡週刊嘉義一名吳姓女子今年9月進到連鎖咖啡廳,期間沒有消費,卻擅自使用店內插頭替手機充電近1小時,店員勸阻無果後報警處理,吳女當場被逮捕,且被提告竊盜。嘉義地院近日審結,依竊取電能罪判罰2,000元,全案可上訴。...https://www.mirrormedia.mg/story/20241121edi0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