憲法法庭改變大法官解釋 法官不能判被告公開道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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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媒體人陳敏鳳及法學教授盧映潔等5人,因侵害他人名譽遭判賠及登報道歉,他們認判決登報公開道歉違反《憲法》對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的保障,聲請大法官解釋,憲法法庭今(25日)宣判,宣告《民法》第195條規定的「回復名譽」,不包括判決被告向原告公開道歉。</p>...
<p>媒體人陳敏鳳及法學教授盧映潔等5人,因侵害他人名譽遭判賠及登報道歉,他們認判決登報公開道歉違反《憲法》對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的保障,聲請大法官解釋,憲法法庭今(25日)宣判,宣告《民法》第195條規定的「回復名譽」,不包括判決被告向原告公開道歉。</p>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