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場未完工 富崴索退保證金 台電強力回擊:毫無法律常識

王玉樹約 3 分鐘閱讀

站內可閱讀至 (台北時間)

風場未完工  富崴索退保證金  台電強力回擊:毫無法律常識(新聞配圖)
配圖來源:中時新聞網原站文章
本站保存版本
字級

台電離岸風電二期統包商富崴能源,因財務惡化今宣布申請破產,同步痛斥台電「蠻橫」,要求退還工程保留款及保證金60億,否則要提告。台電強烈回擊「說謊」、「毫無法律常識」,富崴工程都沒做完,自然沒有退還保證金問題。 現在為了不讓離岸二期成為「爛尾風場」,台電只能代為接管,目標年底前完成剩下30支風機安裝,完成發電。

台電離岸二期工程費558億(不含5年維運費60億),期間富崴主張疫情全球通膨要求出追加預算,台電僅同意給予一次追加56億。富崴今指控台電扣留履約保證金16.2億元、工程保留款42.8億元(近60億),及未完工工程款47億元,要求退還60億或是代償給聯貸銀行。

對此台電回斥「公然說謊」,履約保證金、工程保留款,本就須待工程完工後才給付,而目前工程還在進行中,富崴即要求台電付款,實屬「踐踏合約,毫無法律常識」。放眼全國各項公共工程,也從未聽聞工程尚未完工,廠商就敢要求退還各項保留款。如果照辦,反而是台電違法。

台電再生能源處長鄭普建說明,原本工程保留款設定是20%,富崴請求給寬容後,已給予降至10%協助。剩下最後10%,當然得等工程竣工、驗收合格才能給,「它沒做完,我怎麼給」。

富崴還主張擁有二期風機所有權,指控台電在中秋連假期間,光天化日把風機強行運到外海安裝,目無法紀。台電副總蔡志孟駁斥,當初是在富崴請求下接管風機安裝工程,相關紀錄顯示風機所有權早已移轉給台電,且有公證人見證。而富崴為擔保母公司森崴借給富崴60多億元的債務,竟擅把風機設定動產抵押權給母公司森崴,不僅侵害台電的所有權,且違約設定這筆母、子公司間的高額借款,也引人疑惑。

至於台電以工程逾期未依約完成,求償費違約金95億元,富崴強調為它們已請求展延,沒有罰95億問題。鄭晉普表示,這是依據合約每個階段里程碑達到日期,違規超過天數去計算的。它們提的展延理由合不合理,最終要罰幾天,還在審查中。

通膨成本問題,台電強調,富崴先一次提出追加預算200億,後降為100多億,這個公司依照合約允許的物調規定,在工程會調解中,確認追加款56億,這是雙方都合意的。另公司已支付富崴公司9成工程款,採取「監督付款」,支付款項予分包商,從未拖延。

台電最後遺憾表示,富崴今日於記者會上突然宣布聲請破產,這對於該公司繼續履約及清償能力無疑是一大重擊。風機最好的歸宿是海上,最好的狀態是運轉,而不是放在那裡走不出去。

為了不讓離岸二期成為「爛尾風場」,台電只能代為接管風機安裝,持續推進工程,目標仍是年底前完成剩下30支風機安裝,完成發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