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木欽被判撤職停用1年 司改會肯定但「判決過輕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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懲戒法院二審審理公懲會(已改制懲戒法院)前委員長石木欽違失案,今撤銷一審原本只判罰俸1年的結果,對石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,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對此雖表達肯定,卻直言判決過輕,因為石20年所做所為已嚴重傷害司法,必須直接判石免除法官職務、不得擔任公務員才對。...

懲戒法院二審審理公懲會(已改制懲戒法院)前委員長石木欽違失案,今撤銷一審原本只判罰俸1年的結果,對石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,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對此雖表達肯定,卻直言判決過輕,因為石20年所做所為已嚴重傷害司法,必須直接判石免除法官職務、不得擔任公務員才對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