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委收賄案》陳超明收賄100萬判7年8月 「順水人情」辯詞惹重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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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,被列立委收賄案被告,被控以政治獻金方式向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收受100萬元賄賂,施壓要求經濟部派官員出席包裝成公聽會的研討會,台北地院今認定雙方有對價關係,法官認為陳的「交朋友、順水人情」辯詞是狡辯,犯後態度不佳,從重量刑,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7年8月,褫奪公權3年。可上訴。...

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,被列立委收賄案被告,被控以政治獻金方式向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收受100萬元賄賂,施壓要求經濟部派官員出席包裝成公聽會的研討會,台北地院今認定雙方有對價關係,法官認為陳的「交朋友、順水人情」辯詞是狡辯,犯後態度不佳,從重量刑,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7年8月,褫奪公權3年。可上訴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