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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收賄案》徐永明期約收賄200萬判7年4月 北院公佈判決理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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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收賄案》徐永明期約收賄200萬判7年4月 北院公佈判決理由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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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,今天宣判,前立委、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,被控期約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200萬,錢還沒進帳就被檢調破獲,徐永明辯稱遭「政治金光黨」詐騙,但合議庭不採信,認定雙方已達成對價合意,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將徐永明判刑7年4月,褫奪公權3年。可上訴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