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 強化著作權集管團體內控、解決萬年董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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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今(29)日三讀通過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修正案」,增訂申請許可設立集管團體案應公告於著作權專責機關網站,供公眾提供意見;而為解決萬年董監事弊端,增訂集管團體董事、監察人任期不得逾4年,連任人數不得逾董監人數之2/3,董事長最多擔任8年,並應編造財務報表及建立內控制度。...

立法院院會今(29)日三讀通過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修正案」,增訂申請許可設立集管團體案應公告於著作權專責機關網站,供公眾提供意見;而為解決萬年董監事弊端,增訂集管團體董事、監察人任期不得逾4年,連任人數不得逾董監人數之2/3,董事長最多擔任8年,並應編造財務報表及建立內控制度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