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》駕車致人傷害肇事逃逸最重判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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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「刑法」規定,駕車致人死傷肇事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為避免微罪重罰,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「刑法第185條之4條文修正案」,明確區分刑度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...
現行「刑法」規定,駕車致人死傷肇事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為避免微罪重罰,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「刑法第185條之4條文修正案」,明確區分刑度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