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預算法》修正三讀 政府網宣應標示廣告及單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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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被國民黨立委稱為「1450條款」的「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案」,明定政府編列預算在平面、廣播、網路、電視媒體等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,應明確標示為廣告及單位名稱,不得置入性行銷。國民黨立委也高喊「網軍退散!...
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被國民黨立委稱為「1450條款」的「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案」,明定政府編列預算在平面、廣播、網路、電視媒體等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,應明確標示為廣告及單位名稱,不得置入性行銷。國民黨立委也高喊「網軍退散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