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紀元

政府網宣應標示廣告 不得置入行銷

未署名

為避免政府聘僱網軍來操公共輿論、帶風向,立法院院會18日三讀通過《預算法》修正案,明定政府編列預算在平面、廣播、網路、電視媒體等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,應明確標示為廣告及單位名稱,且應按月公布其宣導主題、金額、期程等資訊,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