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立院三讀通過社維法修正案 「調戲同性」最重罰6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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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「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將過去社維法中「調戲異性」的違法態樣修正為「調戲他人」,未來若是調戲同性,情節嚴重者最高可罰6000元。修正前「社維法」第83條僅規定,若以猥褻之言語、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,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,考量近來同性猥褻案件日益增多,法律條文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