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之鋒遭判13.5個月入獄 陸委會批港府:不斷秋後算帳「清除異己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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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為觸犯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等罪,今日被法庭判處入獄13個半月;同案被告的前眾志主席林朗彥入獄7個月,成員周庭入獄10個月,3人即刻入獄。對此,陸委會表示,針對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等人,因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遭判刑事,我方深表關切及遺憾。...
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為觸犯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等罪,今日被法庭判處入獄13個半月;同案被告的前眾志主席林朗彥入獄7個月,成員周庭入獄10個月,3人即刻入獄。對此,陸委會表示,針對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等人,因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遭判刑事,我方深表關切及遺憾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