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性侵犯強制治療條款若違憲 蔡碧仲憂:放出去誰負責未署名2020/11/3 23:01#性侵犯10 家 · 25 篇#馬國僑生2 家 · 2 篇#強制治療所「刑法」第91-1條及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」第22-1條規定,性侵犯若被判定為高風險再犯,刑後應至醫療機構接受強制治療,直到風險顯著降低才能重獲自由。3名性侵犯及2名法官質疑治療無期限恐「關到死」,聲請釋憲。...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33409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