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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警案監護最長5年爆爭議 法務部擬修法為「必要時得延長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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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警案監護最長5年爆爭議 法務部擬修法為「必要時得延長」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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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姓男子去年7月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,嘉義地院以他犯案時喪失辨識能力判無罪、監護(強制治療)5年。由於刑法第87條規定監護最長只能5年,外界質疑「5年後沒康復,放出來趴趴跑恐成不定時炸彈」,呼籲修法,法務部5日緊急召開「刑法研修小組」,初步做成「必要時得延長之」的結論,突破上限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