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警無罪只能監護5年 法務部緊急開會修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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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姓男子去年7月搭乘自強號拒絕補票,刺殺前來處理的鐵路警察李承翰,嘉義地院以他犯案時無辨識能力,判決無罪、監護(治療)5年,由於刑法第87條最長只能監護5年,外界質疑「5年後沒好怎麼辦?」法務部5日緊急召開「刑法研修小組」臨時會,討論是否延長監護期限。...

鄭姓男子去年7月搭乘自強號拒絕補票,刺殺前來處理的鐵路警察李承翰,嘉義地院以他犯案時無辨識能力,判決無罪、監護(治療)5年,由於刑法第87條最長只能監護5年,外界質疑「5年後沒好怎麼辦?」法務部5日緊急召開「刑法研修小組」臨時會,討論是否延長監護期限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