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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直接聽當事人陳述決定再審與否 立院初審通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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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直接聽當事人陳述決定再審與否 立院初審通過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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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「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增訂聲請再審的案件,除顯無必要者外,應通知聲請人及其代理人到場,並聽取檢察官及受判決人的意見。會議主席、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,我們希望法官可以直接面對當事人,深入思考案件有無再審的必要,而非只是冷漠坐在辦公室看卷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