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門今起禁廚餘養豬 向中央喊話:勿過度傷害金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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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政府今天(10日)開始全面禁止廚餘養豬,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罰則,處6000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款;堆肥場每年將因此增加1000公噸以上的處理量。金門縣政府為地區豬肉產業安全背書,強調地區以豬肉作為材料的豬肉乾等特產品,烹煮溫度遠超過安全標準,籲請中央解除金門豬肉及其產品銷往台灣的禁...

金門縣政府今天(10日)開始全面禁止廚餘養豬,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罰則,處6000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款;堆肥場每年將因此增加1000公噸以上的處理量。金門縣政府為地區豬肉產業安全背書,強調地區以豬肉作為材料的豬肉乾等特產品,烹煮溫度遠超過安全標準,籲請中央解除金門豬肉及其產品銷往台灣的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