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ETC使用率未達合約目標 北院判遠通免付4億違約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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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通電收公司建置的國道ETC,營運的前7年有3年的使用率檢核標準均未達成合約目標,國道高速公路局依合約按日開罰,懲罰性違約金每天罰50萬元,共罰4億2750萬元,遠通提告主張免付懲罰性違約金,台北地院今判決遠通勝訴,高公局的4億餘元懲罰性違約金「債權不存在」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