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北院判遠通免付4億違約金 高公局:不排除上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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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電子計程收費BOT案,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2年認定遠通電收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,求償4億2750萬元,但遠通不服提出民事訴訟,今日台北地院判遠通勝訴,逾4億元懲罰性違約金「債權不存在」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,將於收到判決書後,查看法官判決的理由,再與律師研究討論,有哪些地方能夠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