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景華暫逃死 最高法院判決理由出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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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51歲男子湯景華,前年3月凌晨到與他有官司糾紛的翁姓男子住處縱火洩憤,造成翁家一家6口葬生火窟,一、二審皆認定他草菅人命、惡性重大,判處死刑;三審最高法院今天將全案發回更審,判決理由出爐,合議庭是依據5大理由,包括二審未做精神鑑定、直接故意的認定矛盾、何以不適用兒少福利法、對於殺人未遂的認定理...
新北市51歲男子湯景華,前年3月凌晨到與他有官司糾紛的翁姓男子住處縱火洩憤,造成翁家一家6口葬生火窟,一、二審皆認定他草菅人命、惡性重大,判處死刑;三審最高法院今天將全案發回更審,判決理由出爐,合議庭是依據5大理由,包括二審未做精神鑑定、直接故意的認定矛盾、何以不適用兒少福利法、對於殺人未遂的認定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