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縱火死刑犯湯景華暫逃死 被害人律師這麼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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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51歲男子湯景華,前年3月到與他有官司糾紛的翁姓男子住處縱火洩憤,造成翁家一家6口葬生火窟,一、二審皆判死刑,最高法院今以二審未做精神鑑定等理由,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;翁男的委任律師謝智潔表示,湯景華的精神官能病史是十幾年前的事,已多年未就診,最高法院這樣判恐怕是開了惡例,「是不是往後對於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