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光遠判賠金溥聰50萬元定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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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馮光遠6年前批評總統府前資政金溥聰是「男妓」,並指金與時任總統馬英九有「特殊性關係」,3年前馮獲判無罪確定後,卻又在臉書諷金是「法院認證的男妓」、「混蛋、爛咖」,金溥聰針對此部分再度提告,刑事上馮已被判罰金5000元定讞,民事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,判馮須賠償50萬元,並在馮的臉書粉絲專頁置頂刊登...
作家馮光遠6年前批評總統府前資政金溥聰是「男妓」,並指金與時任總統馬英九有「特殊性關係」,3年前馮獲判無罪確定後,卻又在臉書諷金是「法院認證的男妓」、「混蛋、爛咖」,金溥聰針對此部分再度提告,刑事上馮已被判罰金5000元定讞,民事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,判馮須賠償50萬元,並在馮的臉書粉絲專頁置頂刊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