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首例!后豐大橋16年前命案 最高院裁准再審、放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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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安親班女老師陳琪瑄在后豐大橋墜橋命案,王淇政、洪世緯被以共同殺人,分別判15年、12年6月定讞,但被告否認殺人且自始都沒認罪,屢次聲請再審,監委調查後指為冤獄,2012年公布調查報告,要求司法機關重審本案,最高法院中午審結本案的再審抗告案,認為當初指證被告犯案的證人前後證詞不一,已動搖有罪...
2002年安親班女老師陳琪瑄在后豐大橋墜橋命案,王淇政、洪世緯被以共同殺人,分別判15年、12年6月定讞,但被告否認殺人且自始都沒認罪,屢次聲請再審,監委調查後指為冤獄,2012年公布調查報告,要求司法機關重審本案,最高法院中午審結本案的再審抗告案,認為當初指證被告犯案的證人前後證詞不一,已動搖有罪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