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議長賄選案發回更審 李全教這麼說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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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選舉賄選案,一審被判刑4年,二審改判3年6月,全案經上訴後,最高法院今天審結,認為二審對李涉案事證未釐清,將全案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。李全教則保持低調,對於發回更審一事表示,「不評論」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