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吞舊愛股權,名媛李珍妮被判1年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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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]國喬石化董事長吳春台,控告名媛李珍妮8年前偽造文書,擅自將他名下的服飾公司價值1000萬元的股權移轉到李珍妮名下,李珍妮則主張這些股權是當初談好的分手費;台北地院今天宣判,依4次偽造文書罪併判李珍妮1年2月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42萬元。可上訴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