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買隱形眼鏡需處方箋 不是新規!40年前已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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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衛生局昨天(16)宣布將嚴格落實取締「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,始得販賣隱形眼鏡」的規定後,不少民眾才驚覺原來隱形眼鏡不能逕自販售。衛福部食藥署今天表示,其實早在40年前就已經有這項規定了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