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爭鮮進口鮭魚違法偷跑 未得許可先加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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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衛生局查獲爭鮮進口鮭魚於2日未取得查驗結果,即擅自進行分切及加工,雖然事後得知檢驗結果合格,但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1條規定,全案已移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後續處辦。爭鮮股份有限公司於4月28日進口「大西洋鮭及多瑙河鮭」135箱,共3023公斤,4月30日申請具結先行放行,桃園市衛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