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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初審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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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初審條文增訂,持制式槍砲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,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並將自白、自首者「減輕或免除其刑」規定,修正為「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」,由法官依個案情節衡酌,依法裁罰,行為人無法再利用事前規劃脫免刑事責任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