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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文創法三讀 賣黃牛票最高罰票面價50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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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遏止黃牛票搶票敲竹槓行為,立法院院會12日三讀通過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修正案,嚴禁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價格或定價販售,違者最高可處50倍罰鍰。若以虛偽資料、搶票機器人等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