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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讓行人最高罰6千 台交部:目標7月上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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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強化車輛停讓、保護行人,立法院日前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共34條修正案,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,上限由新臺幣3,600元提高至6千元,此外,也恢復人行道違停等13項檢舉態樣。交通部表示,目前正在準備新制上路前的配套,因涉及子法相當多,具體實施日期尚未定案,將朝7月1日上路目標努力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