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意棄置廚餘 最高罰15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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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宣布8月30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,9月1日至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餵飼豬隻。環保署表示,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如經查獲任意棄置廚餘致汙染環境,將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46條規定裁罰,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,得併科1,500萬元以下罰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