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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販賣笑氣 重罰3至10倍最高30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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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氧化二氮俗稱笑氣,容易取得也易遭濫用。工業用笑氣已被列為台灣第一個「關注化學物質」,為加強管制笑氣等物質,環保署30日公告修正「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」第2條、第6條,違規販賣笑氣等關注化學物質,且汙染環境或公眾健康,將可加重裁處3倍至10倍罰鍰,最高罰金30萬元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