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《政黨法》 台內政部:危害社會者可廢止備案
未署名
為引導政黨正常運作、維護國家社會秩序,內政部27日於部務會報通過《政黨法》修正草案,共翻修16條條文,包含明定政黨違反規定可連帶處分政黨負責人最高100萬元罰鍰、政黨選任人員若違反《國安法》或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經判決確定者,得廢止政黨備案等。...
為引導政黨正常運作、維護國家社會秩序,內政部27日於部務會報通過《政黨法》修正草案,共翻修16條條文,包含明定政黨違反規定可連帶處分政黨負責人最高100萬元罰鍰、政黨選任人員若違反《國安法》或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經判決確定者,得廢止政黨備案等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