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純偷拍不該當7 年以上重罪 大法庭重要裁定
作者 張孝義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 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構成「違反本人意願」加重刑度的要件,在審判實務上見解歧異,造成各法院量刑不一的亂象,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今(4)日日裁定認為,行為人未施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詐術或催眠術,而以偷拍方式,對不知情之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,不該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...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 偷拍兒少性影像是否構成「違反本人意願」加重刑度的要件,在審判實務上見解歧異,造成各法院量刑不一的亂象,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今(4)日日裁定認為,行為人未施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詐術或催眠術,而以偷拍方式,對不知情之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,不該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