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立院三讀 營業場所消防設備故障可直接開罰未署名2023/5/30 14:03#消防法部分條文#立法院會2 家 · 3 篇#內政部20 家 · 51 篇配圖來源:中央社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,明定未來營業場所如果違反消防安全設備的設置及維護,可直接開罰,罰則也從現行的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,提高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,如果屆期仍不改善,可按次處罰。...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hel/202305300160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