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政院通過洗錢防制修正 販賣人頭帳戶最重處3年徒刑未署名2023/4/13 13:03#黃謀信4 家 · 5 篇#洗錢防制法11 家 · 15 篇#行政院會6 家 · 11 篇配圖來源:中央社為強化打擊詐騙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法,未來收簿集團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、帳號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;民眾若無正當理由提供或販賣帳戶最多也可處3年徒刑。...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ipl/202304130113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