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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洗錢防制修正 販賣人頭帳戶最重處3年徒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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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洗錢防制修正 販賣人頭帳戶最重處3年徒刑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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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強化打擊詐騙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法,未來收簿集團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、帳號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;民眾若無正當理由提供或販賣帳戶最多也可處3年徒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