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民法刪除父母懲戒權 陳明堂:懲戒是不適合用語未署名2023/3/22 17:07#陳明堂#法務部21 家 · 72 篇#霍姆斯配圖來源:中央社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,並刪除「懲戒」文字,改為教養時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。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,依照司法實務經驗,懲戒二字是不適合的用語。...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ipl/202303220284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