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民法「父母懲戒權」修正草案 父母不得以身心暴力教養子女未署名2023/3/22 12:37#法務部21 家 · 72 篇#兒童權利公約3 家 · 5 篇#衛福部22 家 · 73 篇配圖來源:中央社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,刪除原本的「懲戒」文字,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,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,尊重子女人格,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。...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ipl/202303220100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