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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「父母懲戒權」修正草案 父母不得以身心暴力教養子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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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「父母懲戒權」修正草案 父母不得以身心暴力教養子女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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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,刪除原本的「懲戒」文字,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,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,尊重子女人格,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