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妙可大王」告「臭跩貓」貼圖抄襲案,判決結果不起訴
從去年九月開始的貼圖風暴,「妙可大王」告「臭跩貓」抄襲案在昨天判決結果出爐。新北市地檢署在判決書中認為兩個貼圖創作中的「妙可大王」、「臭跩貓」體型不同,而且兩者在貼圖上的文字、動作均非獨一無二,市面上相似的圖款很常見,因此判定不起訴。<p>來回顧一下這起風暴的前因後果,<a href="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60830/938263/" target="_blank">去年8月30日</a>,「宅貓妙可」系列的貼圖畫家「妙可麻」與她的男友「妙可爸」大動作控告同樣是貼圖畫家「臭跩貓」作者「麻糬爸」抄襲。</p> <p>在「宅貓妙可」當初的聲明中表示,白爛貓與妙可腳色相似度,認為「妙可麻出過大王坐在紅色王位上拿酒杯翹腳的動作,他就在3月出了相似的紅色單人沙發並且也拿酒翹腳,甚至手的位子都一樣;妙可帶皇冠,他就在4月出的貼圖中跟著戴皇冠,我們甚至發現他出的臭跩貓2、3中,除了角色相似,也有許多動作與妙可相同&hellip;..」</p> <p>妙可爸在當初這則聲明中表示,「難道每天只想要開開心心的畫自己想要畫的圖錯了嗎?在每次動筆之前,都還要擔心會不會被別人抄襲,這才是所謂的創作者嗎?這不應該是原創者需要承受的,我深深這樣覺得」</p> <p>不過,就在不到一個禮拜之後,<a href="http://news.tvbs.com.tw/life/672344" target="_blank">事件又有了逆轉,</a>有更多眼尖網友卻發現,「宅貓妙可」疑似抄襲另外一位插畫家「愛蜜莉的異想世界」裡的貓咪「波奇」,愛蜜莉也表示因為新聞事件才知道宅貓妙可、臭跩貓的作品,並且在9月2日於他的粉絲團上透露,在事發後「8/31宅貓妙可爸有主動透過 e-mail 先私下聯繫我,當天在律師陪同下我也有透過回覆 e-mail 提出我的和解訴求,但對方截至目前尚未回覆我信件」,之後並且在9/4表示委任律師提告。</p> <p>而現在根據檢方公布的「妙可大王」告「臭跩貓」案調查結果表示,檢察官調查後認為,兩隻貓咪有多處相異點,例如:「妙可大王」四肢較長、膚色為黃色、眼珠是黑色、有腮紅;而「臭跩貓」則四肢粗壯、膚色為橘色、眼神會因貼圖情境而有不同眼神、沒有腮紅。此外,「臭跩貓」個性則較直來直往,整體風格上並沒給人相似的感覺,難以就此認定已達到《著作權法》所規範兩者有實質相似。</p> <p>除此之外,檢察官認為,兩隻貓咪外觀並沒有造成他人混淆,至於貼圖上的文字,只是日常生活對話,也沒有抄襲的問題。至於「妙可大王」認為「臭跩貓」的動作抄襲問題,許多市面上的貼圖都看得到相似的圖款,因此難以此認定麻糬爸抄襲,處分不起訴。</p> <p>&nbsp;</p> <p><img style="display: block; margin-left: auto; margin-right: auto;" src="https://cdn2-techbang.pixcdn.tw/system/images/381843/original/d3e4a1fe558d34e89f772beac096783c.png?1486094600" alt="" width="494" height="279" />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 center;">▲從愛蜜莉提告後,宅貓妙可的官方粉絲團就沒再更新過,一直停留在這一篇</p><a href="http://www.facebook.com/TKbang">加入T客邦Facebook粉絲團</a><img src="http://feeds.feedburner.com/~r/techbang/~4/GHIvr0YyxtY" height="1" width="1" alt=""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