遊蕩動物怎解 農業部回應挨批老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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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蕩動物怎解 農業部回應挨批老調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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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民眾六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檢討遊蕩動物減量政策,例如恢復限期收容(十二夜)機制,並以動物保護法規範餵食,農業部日前正式回應,卻挨批老調重彈。保育團體認為,農業部不應一再以凝聚社會共識為由,讓野生動物、民眾與公共部門繼續承擔風險。

遊蕩犬追車、咬人、犬殺野生動物頻傳,始終無解。本案提議者表示,自二○一七年台灣正式實施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以來,原意是出於人道與對生命的尊重。然現有配套措施(TNVR)趕不上繁殖速度、惡意棄養、重罰難以落實,以及野外人為餵養氾濫,零撲殺政策已步入死胡同,建議檢討遊蕩動物減量政策,例如恢復限期收容(十二夜)。

依規定,農業部應在九月八日前於該平台公開回應,但以還需整理相關資訊,延長兩個月才做出回應。農業部指出,現行動保法並無收容超過十二日即可宰殺等規定,僅患有法定傳染病、重病無法治癒、嚴重影響環境衛生,或其他緊急狀況且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等法定情形,才得依法處理。

至於餵食管理等議題,是否進一步納入動保法規範,農業部指出,餵食者究竟是否為飼主,此為個案判斷問題,為避免未來管理實務及執法認定上的困難及爭議,這仍需審慎研議,凝聚社會共識。

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表示,農業部回應正好凸顯現行制度問題,餵食者是否屬於飼主,採逐案認定,這導致長期、固定餵養造成犬貓聚集、繁殖,甚至引發公共安全與生態衝突時,找不到明確的責任人;農業部不應總是以凝聚社會共識為由,拖延修法,讓野生動物、民眾與公共部門承擔風險。

另一個「反對餵食流浪動物入罪化! 禁餵不是真解方,高強度TNVR與完善動保政策才是正解」提案日前也通過連署,農業部必須在十一月十三日前公開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