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警沒上傳監視器影像...機車對撞肇責難判 東港分局補正重發
陳崑福約 1 分鐘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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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崑福/屏東報導
屏東縣琉球鄉一場機車對撞事故,因警方未及時上傳監視器影像,導致初步分析研判表一度無法明確判定肇事責任,引發民眾在Threads質疑。東港分局4日說明,事故發生於8月27日衛生所前,2名騎士對撞,1人受傷、另1人酒測0.61mg/L,已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;警方也已補正影像資料,重新核發研判表給當事人。
▲琉球鄉衛生所前發生交通事故。(圖/記者陳崑福翻攝)
東港警分局指出,本案發生於8月27日,警方接獲報案,指琉球鄉衛生所前發生交通事故。員警到場後查明,58歲蔡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,與30歲鄭姓男子發生對撞。事故造成鄭男受輕傷,經酒測確認沒有飲酒;蔡男則因頭部受傷送醫,酒測值達0.61mg/L,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。
至於事故肇事責任,警方原本製作初步分析研判表,但因承辦員警疏未及時上傳現場監視器影像,造成影像資料未能納入分析,導致初步研判無法明確判定肇責。
東港警分局表示,發現相關疏漏後,已補正監視器影像資料,重新核發初步分析研判表予當事人。警方強調,將持續檢討相關作業流程,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,並保障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