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藝術團團長猥褻、性侵3女團員 南檢批飾詞狡辯、態度惡劣建請重判
作者 袁志豪全文約 1,108 字
文章摘要
聯合新聞網 · 文章頁摘要台南市東區朱姓藝術團團長涉嫌以檢查身體、確認身材等理由,對3名女團員性侵或猥褻,其中一人拒絕後,還被他指稱「不正常」;台南地檢署認定他利用團長身分侵害團員,造成身心痛苦,犯後飾詞否認,態度惡劣,依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及權勢猥褻等8罪嫌起訴,建請從重量刑。

台南市東區朱姓藝術團團長涉嫌以檢查身體、確認身材等理由,對3名女團員性侵或猥褻,其中一人拒絕後,還被他指稱「不正常」;台南地檢署認定他利用團長身分侵害團員,造成身心痛苦,犯後飾詞否認,態度惡劣,依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及權勢猥褻等8罪嫌起訴,建請從重量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