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秀林鄉長王玫瑰夫妻延押3個月 地院裁定理由曝
作者 花孟璟全文約 594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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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 · 文章頁摘要國民黨花蓮秀林鄉長王玫瑰、丈夫胡智民因挪用公益款項請客吃飯、買票,一同搬錢的協會理事長徐美玲、兒子徐大昇、高姓志工共5人,檢方依選罷法交付賄賂、公益侵占、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,花蓮地方法院昨晚裁定在押中4人延押3月,得抗告。花蓮地院今天說明延押裁定理由,地院指出,昨訊問在押被告4人,王玫瑰、胡智民否認犯行,被告徐美玲、徐大昇否認部分犯行,但因有起訴書所載相關證據佐證,故認被告4人犯罪嫌疑重大。

秀林鄉長王玫瑰、胡智民涉違反選罷法,5日被檢方提起公訴,昨天被法院裁定延長羈押3個月。(民眾提供) 國民黨花蓮秀林鄉長王玫瑰、丈夫胡智民因挪用公益款項請客吃飯、買票,一同搬錢的協會理事長徐美玲、兒子徐大昇、高姓志工共5人,檢方依選罷法交付賄賂、公益侵占、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,花蓮地方法院昨晚裁定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