羈押中「偷雞」!北所收容人趁舍友午睡「摸一把」 驚醒對方竟來硬的...前案還沒結先領10月徒刑

呂健豪約 1 分鐘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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羈押中「偷雞」!北所收容人趁舍友午睡「摸一把」 驚醒對方竟來硬的...前案還沒結先領10月徒刑(新聞配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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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吳男先前因傷害致死案件遭法院裁定羈押,判決指出,他與阿倫均收容於台北看守所,並配宿在忠一舍內。去年9月28日下午3時許,阿倫在舍房內午睡,吳男竟趁對方熟睡之際,徒手觸摸其生殖器、胸腹等部位。

被偷摸的阿倫察覺異樣後驚醒,並開始閃躲、阻擋吳男行為,不料吳男非但沒有罷手,反而更為強硬,不理會對方出言阻止、出手推拒以及持續閃避,仍然用手、腳強行觸碰阿倫陰莖、臀部、大腿等部位,強行猥褻得逞。

案發後阿倫向所方通報,經所方調查後,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,檢察官偵結後,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吳男;吳男於法院準備程序中認罪,法院改以簡式審判程序,法官認為,吳男從犯意從乘機猥褻提升為強制猥褻,2階段間時間極短,應整體評價為1罪,依重行為吸收輕行為。

法官認吳男所為缺乏對於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應有之尊重,並造成告訴人受有生理及心理上之傷害,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,兼衡學識、家庭、經濟等一切情狀,依強制猥褻罪嫌,判處有期徒刑10月。